过节莫“失节”
作者:李亚军  更新日期:2011年12月30日

  烟草在线专稿  一年一度的传统新春佳节,本是亲人团聚、联络感情、增进情谊、快乐幸福的日子。但近年来却成为某些“别有用心者”用来拉关系、走后门、行贿受贿的“好时机”。致使传统的节日变了味,也使部分领导干部因“过节”而“失节”,甚至有的因此而锒铛入狱,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对于行业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如何过好节、守好节而不失节呢?

  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常言说得好:“这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对于那些借过节之名而行受贿之实的行为,作为领导干部来说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透过现象看本质,明白那些人之所以送钱送物之真正目的是为了换取自己手中的权,以谋取更大的非法利益。知晓这个道理,就会该拒当拒。万不可糊涂地认为是“人之常情、朋友情谊”,因而“来者不拒”、予以“笑纳”。

  要筑牢防线,加强自律。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领导干部要想过节不“失节”,最为关键的是要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自律,禁得住钱物等各类诱惑,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初慎微慎独慎终,用坚强的党性原则和信念守住欲望的“闸门”,像“为民书记”郑培民那样“情浓钱淡”、“对待身外之物,要铁石心肠”,而不自欺欺人,不心存侥幸,不搞“下不为例”,

  重视监督,接受他律。机制建设更具有长期性、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要本着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爱护关心干部的目的,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制度、规定与纪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尤其是节日期间的监督。对利用节日期间收受贿赂、搞钱权交易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使领导干部不想、不去、不敢在节日期间铤而走险、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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