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亩果园内吸烟最高罚50元(图)
——《广州市万亩果园湿地保护办法》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更新日期:2011年10月20日
烟草在线据《新浪广东》报道

万亩果园里绿意盎然,是广州市民休闲的好去处。
10月18日,记者从广州市法制办获悉,《广州市万亩果园湿地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要求,广州市万亩果园湿地绝对保护区及核心保护区内不得排放污水或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设置排污口;不得投放可能危害水体、土壤、动植物的化学物品或倾倒固体废弃物。同时,绝对保护区及核心保护区内,禁止抽取地表水、地下水。
广州市万亩果园湿地绝对保护区及核心保护区内,10种行为将被禁止。(一)放养或圈养除旅游观赏和资源保护需要外的禽畜;(二)攀、折、钉、拴树、竹,践踏、采摘花草;(三)焚烧垃圾以及烧烤、焚香、生火、吸烟;(四)随地吐痰、便溺,随意抛弃瓜果皮核、纸屑及其他废弃物;(五)捕捉、捕杀或伤害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六)在景物和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七)在湖、河、塘及其他蓄水设施内游泳; (八)占道经营;(九)设置、堆放、吊挂破坏景观、有碍观瞻的物品; (十)其他影响景物、公共设施和自然环境的行为。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会进行相应处罚,其中,对焚烧垃圾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烧烤、焚香、生火、吸烟的,给予警告,并可当场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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