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3名烟贩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作者:江苏省淮安市烟草专卖局 饶波、刘宏伟  更新日期:2008年8月6日

  烟草在线淮安消息  近日,江苏淮安市清浦区法院对李某、汤某、潘某3名烟贩涉嫌非法经营卷烟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三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2年,执行缓刑,合计判处罚金13.5万元。

  经查,今年3月底,被告人李某、汤某为谋取高额利润,在未取得经营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共同贩销卷烟生意,由李某从宜兴收购一品梅卷烟,通过大客车将卷烟带至淮安,再由汤某转手销售给市区个体经营户潘某等人。自4月初至6月被当场查获为止,累计非法经营数额达22万余元。

  另一被判刑的潘某,因2006年5月,6月和7月分别被淮安市烟草局三次行政处罚后,又涉嫌未在当地烟草公司进货卷烟案值达4万余元,情节严重,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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